民法和普通法
民法的基础预防是允许所有公民轻松获得良好的行为准则。法官必须遵循书面文字。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法律框架,至今仍在实践中存在。民法的来源在一套适用于任何主题的标准规则和条例中有详细规定。该纲要按分类顺序排列。它可以被称为以断奏风格书写的类似文章的集合。
立法机关的颁布制定了法律法规,涵盖了与该主题有关的所有前法规,包括法院不时修订的必要修改。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这会产生新的法律概念。 共同法和伊斯兰法是另外两种可用于追索的法律制度。 Napoleon Bonaparte介绍了Code Napoleon,这是一个很好的民法模型。此代码包含以下组件:
民法通常被称为罗马或罗马 - 德国法律。民法一词是拉丁语Jus Civile的英文译文,意思是公民法,用于描述其司法。相反,普通法一词是由英国人在英格兰创造的,用以描述他们的法律框架。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海关规定了普通法,而民法则是书面的,必须由法院遵守。但是,编纂并不是将民法划分为单独实体的任何手段。除了编纂的差异之外,民法和普通法的基本区别在于其对法规和法规的方法论方法。遵循民法管辖制度的国家,立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这意味着所有法院和法官都根据为获得类似问题的解决方案而制定的法规和法规做出最终判决。 在就任何民事问题得出结论之前,法院必须非常详细地研究基本规则和原则。为了实现一致性,他们有时必须从写下来的条款中抽出类比来填补系统中的空白。另一方面,手中的案件只是普通法中的法律渊源,任何法规都被视为有助于决策过程的补充。 摘要: 法国制定了民法。普通法始于英格兰 2.根据社会习俗,共同法律因案例而异,而民法则有一套预定义的书面法规和代码供参考。 3.普通法的判决各不相同,而在民法中,法官必须严格遵守书中所写的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