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和租赁
许可与租赁
对某些人来说,租赁和许可的概念可能会让人感到困惑。根据定义,租约暂时授予某一特定条款的特定财产的权利,而许可证授予某人在没有此类许可证的情况下对最初不允许或禁止的财产执行或做某事的权利。第一个是对设保人财产产生兴趣的人,而后者只是适当允许使用财产,因此对该财产没有兴趣。此外,根据“印第安人地役权法”(第52节),许可证不仅可以赋予一个人权利,还可以赋予一组个人权利。
根据“财产转让法”(第105节),租约使承租人能够妥善享受出租人的不动产。协议可以暗示或表达,并且可以根据所承诺的承诺,支付的价格或不时提供的服务或在特定情况下向已接受协议条款的转让人提供的服务享受最长时间。 。
如果是租约或许可证,则应以书面形式强制执行,特别是如果协议超过一年。其他类型的许可证是短期的,例如口头协议使得它很容易被设保人的遗嘱撤销。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当你给你的朋友一个“口头许可证”,他可以在你的车道上练习使用你的摩托车,但是一小时后你就会说(出于某种原因)“把你的手放在我的财产上!” 在房地产行业,另一个掌握两者之间差异的例子就是这样 - 当你获得公寓单位的租约时,你就可以在你想要的时间内占用那个单位,就像你真正拥有它一样,取决于您作为承租人(如承租人)与所有人(如出租人)之间的约定条款。现在,如果您被授予使用该公寓大楼池的许可,那么您已被授予使用该池的许可,但您不能排除其他人,特别是如果他们也获得了许可或使用该公共设施的权利。 (不是排他性的)。
摘要: 1.与租约不同,纯粹的许可协议中不存在利益转移。 2.与租赁情况不同,许可证很容易被撤销。 3.租赁授予承租人独家拥有房产的权利,而许可授予您使用房产的权利(非独家),因为其合法所有权仍归原始许可人所有。 4.如果许可证不可转让,则租赁具有可转让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