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LA和CFRA
FMLA与CFRA
FMLA代表“家庭和医疗休假法”,而CFRA代表“加州家庭权利法案”。这两项措施都为工人提供休假福利,使他们能够在不失去工作福利的情况下履行其家庭责任。但是,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差异。
FMLA是一项联邦法案,于1993年通过,适用于整个美利坚合众国。 CFRA虽然在FMLA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之前通过了很多。
在这两种行为中,雇员和雇主所涵盖的雇主的资格标准大致相同,但是,不论雇员人数多少,FMLA都涵盖“公共机构,私立小学和中学”。另一方面,CFRA包括作为被保险雇员的“州和城市的任何州,县或政治/民事分支”,无论雇员人数如何。 FMLA适用于自己,配偶,子女和父母,而CFRA也适用于国内合作伙伴和家庭伴侣的子女。
FMLA和CFRA之间的另一个区别是FMLA包括在其提供的休假12周内与怀孕相关的残疾假。然而,CFRA将任何此类假期从其福利中排除。但是,它确保在分娩后12周休假,不论残疾情况如何。
FMLA和CFRA之间的另一个区别是FMLA要求雇主维持向员工提供的团体健康福利。但是,CFRA要求雇主维持向员工提供的所有团体福利。
摘要 1. FMLA代表“家庭和医疗休假法”,而CFRA代表“加州家庭权利法案”。 2. FMLA是适用于整个美利坚合众国的联邦法案,而CFRA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 CFRA涵盖了家庭伴侣及其子女,而FMLA则没有。 4. FMLA包括12周休假期间与怀孕有关的残疾假,而CFRA则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