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亚特货币和商品货币

Anonim

早期法国纸币的一部分被称为Promesses de Mandats Territoriaux

菲亚特货币对商品货币 货币体系一直是任何国家经济的核心。它由政府用来向消费者提供资金并控制货币兑换及其供应的一系列机制组成,特别是通过调整市场利率。

多年来货币体系不断发展,不时引入新形式的货币,但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这个体系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法定货币,也称为强制纸币,债务款,不可赎回的纸币或托管款。另一类是商品货币,也称为金属货币,浓郁的货币,贵金属货币或硬币。

菲亚特货币与商品货币的差异 1)定义 那么菲亚特货币和商品货币是什么?法定货币是法律索赔,因为它从法律上获得了所有财产。它就像购买凭证,可用作商品和服务的交换,其购买力也各不相同。与法定货币相关的唯一固定权利是债务清偿。它最初是作为一种方便的货币形式引入的,因此人们可以携带由政府支持的纸张,而不是携带黄金或白银。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不太愿意用黄金或其他形式的商品来支持他们的法定货币,而且它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价值。菲亚特的钱本质上是无用的,所以它不能兑换任何其他商品。它只被视为货币,因为政府下令它具有为此目的的价值。

另一方面,商品货币是从其制造商品中获取价值的货币。它可以根据需要交换特定商品。例如,用作交换媒介的商品包括铜,金,银,大石头,酒精,烟草,香烟,可可豆和大麦。黄金标准是商品货币的一个很好的例子,人们不必携带黄金进行商品交易。如果制作金币,则该硬币的价值将以黄金的价值而不是其面值来衡量。商品货币的目的是引入一种方便的贸易形式,因为它优于易货贸易体系。然而,人们不能忽视商品货币受到巨大价格波动的事实。

2)付款影响 商品货币是一种被视为现货的货币。鉴于法定货币是未来的义务,因为它只是未来的承诺。当涉及到法定货币时,永远不会付款,而只是放弃。但另一方面,商品货币完成了交易。在商品货币体系下,最终支付总是以商品的形式进行,该商品在交易中被用作货币。该商品被用作最终付款,因为没有义务,并且在付款时收到商品结束所有进一步的义务。 菲亚特的钱是纸币,它只代表承诺或义务。在法定货币系统下,最终付款永远不会发生,因为交易是以承诺,代表或其他欠款的义务执行的。在这里,货币单位是一种法律虚构。它没有实际意义,也没有任何明确的计量单位。

3)政府干预 货币数量不受银行或黄金标准等商品货币体系下的政府操纵,因为它具有独立于货币用途的自身价值。另一方面,政府在法定货币体系下保持对货币的控制,并且只要他们想要满足政治考虑,就可以改变货币供应。

4)确定数量 在商品货币体系下,例如黄金标准,市场力量决定了创造的黄金数量。公众决定他们需要的金币数量是用于铸造铸币的金币数量以及为其他用途融化的金币数量。因此,可以说商品货币的价值取决于所有调节货币供应的人的智慧和知识。

在法定货币体系的情况下,需要政府的货币政策来规范法定货币的数量。制定该政策需要专家意见,以实现理想的目标。但是,该政策完全基于这些专家的个人价值判断,一旦政策最终确定,政府部门就必须实施这一政策。

5)货币的性质 菲亚特货币是一种政治货币,因为政治需求决定了它的数量。它与政府债务直接相关,即使它是由政府直接发行的,也是免息的。鉴于商品货币是一种经济货币,其数量取决于经济需求,因为它与实际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有关。

6)确定价值 在法定货币体系下,政府有能力实现对货币的垄断并利用其对货币的垄断控制;他们可以膨胀,直到钱完全没用。对于商品货币,商品货币的价值由商品的生产决定。

然而,可以说法定货币最初依赖于商品货币的价值,因为只有当它具有预先存在的易货需求时才需要作为交换媒介。因此,法定货币从商品货币体系中产生,并且基于政府权力为一张没有自身内在价值的纸张提供价值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