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和公司

Anonim

合作社与公司合作

合作社和公司可能听起来像是同一个东西,但它们在形成,运行和服务目的上有很大的不同。合作社是由一群为自己的共同利益而自愿聚集在一起的人所拥有的法人实体。这些人通常携起手来,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或文化需求,如果只有一个人独自处理,这项任务很难完成。公司是由一群提供资金的人组成的法人实体,但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存在,其特权和责任与其成员的特权和责任不同。这些公司成员通常被称为股东。

公司有限责任意味着如果公司失败并且必须关闭,股东只会在员工失去工作的情况下失去投资,但他们都不会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负责。但是,债权人可以出售公司的资产以收回其资金。一些合作社可能采用合伙形式,由于成员与企业密切相关,因此这些合作社不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这种合作社失败,债权人可以卖掉合作社的资产来收回他们的钱。如果这还不够,他们甚至可能会抓住会员的个人财产。

公司通常是作为企业组织形成的,以赚取利润;因此,它必须提供成员的投资回报。合作社由想要共同实现共同目标的成员组成,这些目标可能是面向商业的,也可能不是。因此,合作社获利不是必须的,特别是那些为满足成员的社会或文化需求而形成的利润。

组成合作社的成员是负责组织日常运作的成员,所有成员具有相同的控制权,这意味着影响合作社的所有决策都由所有成员共同制定。公司由董事会结构下的集中管理经营,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任命。该董事会受股东委托,代表他们就业务运作做出决定,并可在一段时间后更改。

公司成员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成员,然后他们在组织中担任职务。由于许多合作社,成员不能转移他们在组织中的份额,一个合伙人的死亡甚至可能导致合伙关系的解散。

摘要:

1.公司作为法律实体存在,如果合作社不起诉,它可以起诉或被起诉。 2.公司有限责任,而合作社没有。 3.公司必须提供投资回报,而这对合作社来说不是必须的。 4.公司由董事会下的集中管理经营,而合作社由成员经营。 5.公司的股份可以转让,而合伙公司的股票则不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