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
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
在以社区联系为中心的众多政治哲学中,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可能是当代最相关的。它们不仅被视为理论,而且被视为可以追溯到16世纪的现代现象。它们不一定互相矛盾;事实上,即使在一个政治或国家集团中,这些哲学也可以共存。它们是相同的,因为它们提倡社区意识。这就是民族主义,通过坚实的政治和国家实体以及社会主义促进明显的认同,强调公共财产的重要性,公平财产的每个成员都公平地参与其中。然而,它们彼此之间的区别在于,当与其他类型的政治观点相结合时,它们的经济影响和灵活性或相互依赖性。
社会主义的定义是一种经济和政治理论,主张共同所有权和合作管理生产资料和资源配置。在这个系统中,生产是通过工人的自由联合来实现的,通过协调规划投资决策,分配盈余和生产资料,直接最大化使用价值。该系统采用基于个人价值或者为社会贡献的劳动量的补偿方法。社会主义者认为完全社会主义是一个不再建立在相对平等权力基础上的强制性工资劳动的社会。社会主义制度的实施因子集而异。一些社会主义者主张完全国有化生产资料,分配和交换,而另一些社会主义者则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促进国家对资本的控制。一些国家实施了由拥有所有生产资料的国家指导的中央计划经济的创建;其他人已经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市场社会主义,将合作社和国家所有制模式与自由市场交换和自由价格体系相结合。然而,更自由的社会主义部门完全否定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和所有权,并选择通过合作工人委员会和工作场所民主制直接集体拥有生产资料。
另一方面,民族主义是一种社会政治框架,涉及对一组个人的强烈认同,其中政治实体以国家术语或简单的术语定义为国家。它强调集体认同 - '人'必须自主,团结,并表达单一的民族文化。它坚持认为,一个民族有权建国,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应该限于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的多民族必然包括表达和行使民族身份的权利,即使是少数民族也是如此。民族主义的另一个主要倡导者是国家至关重要。通常,它被确定为建立或保护族裔群体的家园的运动。民族主义不仅通过描绘对想象的社区的集体认同而具体化,这些社区不是以语言,种族或宗教自然表达的,而且还通过社会建构的政策,法律和属于特定国家的个人的生活方式偏好来具体化。此外,其倡导者之间存在框架某些方面的分歧。一些民族主义者以反动方式维护它,呼吁重返民族过去。革命性的变化要求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作为少数民族的家园。
摘要
1)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是政治框架,强调社区从属关系是社会经济支持的关键驱动力。
2)社会主义主张在其合作参与者中共同拥有和公平分配财富。
3)民族主义通过社会建构的政策和有利于其所维护的“国家”的生活方式促进与政治或国家实体的牢固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