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和先例

Anonim

'优先'和'先例'有什么区别?这两个单词的发音非常相似,甚至拼写的方式也非常接近。这些词语来源于同一个词,“先于”。然而,这些词语具有不同的含义和用法,尽管它们在传达第一次或之前的意义的意义上彼此略有关联。

“优先权”是一个名词,意味着比某事物或其他人更重要的条件,并且因为它是如此来或首先处理或优先处理。例如:大型客户优先考虑较小且不太重要的客户。给予某人或某事的“优先权”通常是礼仪或正式的偏好或承认。例如:女王优先于公爵。通常在使用“优先级”时,使用表达式“优先级”或“优先级”。 “优先权”是“先行者”这个词的一种形式,意思是在事物或某人之前发生,去或来。

'Precedent'也来自'precede'这个词,它也可以是一个名词。作为复数名词,它是'先例'。它表示在较早发生的较早时间发生的类似操作或事件。例如:今年暴风雨没有先例,因为暴风雨从未发生过。 “先例”也可以指用作人们为未来事件进行授权,证明或做出决定的例子或规则。例如:法官对法庭案件的裁决为如何处理类似案件开了先例。如本例所示,“优先权”通常用于涉及基于其他类似先前案例的决策的法律事务。最后,作为名词,“先例”可以指通常的做事方式。例如:老师没有遵循让学生在午餐后有空闲时间的先例。

表达'破坏先例'通常与示例的定义或设定的做事方式一起使用。例如:公司在允许员工就此事进行投票方面优先考虑。与“先例”一起使用的其他表达包括“建立先例”,“设置先例”或“危险先例”。例如:母亲设定了一个危险的优先权,允许她的孩子在做一个下午的家庭作业之前看电视,现在孩子总是想在做作业之前看电视。

作为一个形容词,“先例”与名词配对意味着先于或之前,时间,顺序,安排或重要性。例如:先例候选人符合资格,但后者没有。以这种方式使用,它非常正式,通常不用于日常会话。一般来说,“先例”在法律意义上用作形容词或名词时,仅用于正式或书面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