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CCP和EEOC
OFCCP与EEOC
作为一个社会,我们已经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歧视是一种公认的做法,特别是在工作场所。歧视行为可包括通过广告,招聘和雇用,工作分配和促销机会,就业和工资福利,培训和学徒,纪律处分和解雇等方面的关注。骚扰也是一种歧视形式。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和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是联邦政府的两个部门,负责管理与就业有关的歧视。
作为美国劳工部的一部分,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负责确保雇主在与联邦政府开展业务时遵守其运营中的非歧视法律。它是根据当时的总统吉米·卡特(Jimmy Carter)的第12086号行政命令于1978年建立的,尽管种子在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任期内根据行政命令8802进行了更长的种植(这防止了基于政府承包商竞选的歧视)。艾森豪威尔总统,杜鲁门,肯尼迪,约翰逊和尼克松总统分别对行政命令10479,10308,10925,11246和11375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到杰拉尔德·福特总统的任期,OFCCP已经完全成立。
OFCCP有权管理并确保企业及其分包商与联邦政府开展工作或业务以禁止歧视。歧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种族,肤色,种族,宗教信仰,残疾和受保护的退伍军人(如1973年康复法案第51246号行政命令和越南时代退伍军人所述) “1974年的重新调整援助法案”,38 USC 4212)。这些措施确保美国公民享有平等和公平的就业机会,而不必担心非法歧视。目前的OFCCP活动主要基于第503条下的康复法案以及美国残疾人法案。 OFCCP提供外展计划,以确保承包商理解并遵守不歧视所涵盖的义务。
另一方面,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是联邦政府下属的一个独立机构,确保在工作场所为所有未与联邦政府签订合同的独立企业和雇主实施和执行非歧视。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于1965年启动,并从颁布不同的行为进一步发展,这些行为涉及不同的潜在歧视点,这些行为首先属于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的授权,并加入了1967年“就业年龄歧视法”(ADEA) ,1973年的康复法案,1990年的美国残疾人法案(ADA),以及最终的2008年ADA修正法案。如果发生歧视的理由,EEOC有权调查并向雇主提起诉讼。
根据EEOC与前面提到的OFCCP相同的指导原则,不歧视的范围包括:种族,肤色,原籍国,宗教,性别以及心理和身体能力。在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监督的规则和条例中,任何在上述保险范围内对个人的歧视行为都是非法的。这延伸到不报复向当局报告歧视的行为,包括提交指控或参与调查或诉讼可能的行为歧视。
OFCCP和EEOC两个办公室之间唯一真正的区别在于,当涉及到与联邦政府合作或签订合同或分包合同的企业或其他实体时,一个人拥有权力,而另一个则涵盖其他一切。如果怀疑和证明歧视,两者都有权向受害方提供援助,并对违法方采取行动。无论如何,我们很高兴知道政府在我们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中继续支持不歧视。
摘要:
1. OFCCP的创立目的是监督和规范与联邦政府打交道的商业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非歧视。 2.平等机会委员会负责处理对美国境内工作场所发生的任何歧视的担忧。 3.双方都有权支持歧视受害者,并有权对违反不歧视的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