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和法官
裁判官与法官
裁判官和法官在司法方面似乎是一样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两者在权力性质方面存在很多差异。
可以看出的第一个差异之一是,法官被认为拥有比地方法官更多的权力。众所周知,地方法官拥有更多的管理者权力,而且大多数人只处理轻微的罪行。他们可能会处理违法行为,例如小偷小摸,小型犯罪和交通违规行为。另一方面,法官处理大案件。由于不太重要的案件由地方法官处理,法官可以自由地专注于复杂的案件。
与法官不同,地方法官只有有限的执法和行政权力。在一些国家,主审或当选法官通常任命治安法官。例如,根据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终身任期法官在美国任命治安法官。
在谈到管辖权时,与法官相比,地方法官只有有限的管辖权。也许地方官员只在区域,地区,省或县内拥有管辖权。该司法管辖区可能因国家而异。法官拥有更高的权力,可能扩大到州或甚至整个国家。
“地方法官”这个词来自中古英语“地方法官”,意思是“负责管理法律的民事官员。”它也来自一个古法语单词'magistrat',来自拉丁语'地方法官',来自'magister' “从'马格努斯的根源'。
“法官”这个词源自英语法语单词“juger”,意思是“形成一种意见”,并来自O.Fr. 'jugier'意思是“判断”,拉丁语'judicare'也意味着“判断”。
摘要:
法官被认为拥有比地方法官更多的权力。 2.众所周知,地方法官拥有更多的管理者权力,而且大多数人只处理轻微的罪行。 3.由于治安法官处理不太重要的案件,法官可以自由地专注于复杂的案件。 与法官不同,地方法官的执法和行政权力有限。 5.在谈到管辖权时,与法官相比,地方法官只有有限的管辖权。也许地方法官只在一个地区,地区,省或县内拥有管辖权。法官拥有更高的权力,可能包括国家甚至整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