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LA和短期残疾
FMLA与短期残疾
FMLA代表“家庭和医疗休假法”,而短期残疾是指由于其自身的健康状况,一个人无法参加工作的几天到几周的时间段。但是,在正常的日常使用中,该术语是指提供给员工的短期残疾福利。
FMLA是一项联邦法案,于1993年通过,适用于整个美利坚合众国。该法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员工有权因自身或家庭成员的短期残疾而享有至少12周的无薪假。但是,该法律并未赋予员工任何金钱利益。但是,短期残疾福利是雇主的特权,而不是任何联邦法令的强制性。但是,有些州确实提供了一些基本福利。
虽然声称短期残疾可以从他自己或公司的保险中获益,但根据保险计划的类型,员工可以获得全部或部分收入的报销。但是,这些计划并不能真正保证员工的工作不会受到影响。 FMLA保证在加入他的工作后,员工将恢复相同的职位。如果没有相同的职位,可以向员工提供与薪酬,福利和责任相当的其他职位。 FMLA还规定,员工将在休假期间继续享受雇主提供的所有健康福利。
FMLA仅涵盖拥有50名或更多员工的雇主以及公共机构,私立小学和中学,无论雇员人数多少。但是,短期残疾可由任何雇主甚至组织雇员订阅。
摘要 1.FMLA代表“家庭和医疗休假法”,而短期残疾是指由于其自身的健康状况,一个人无法参加工作的几天到几周的时间段。 2.FMLA是一项联邦法案,所有符合条件的雇主都必须遵守该法案,而短期残疾是雇主的决定而非强制性。 3.虽然FMLA保证员工12周的无薪假期,但短期残疾为员工提供经济补偿。 4.FMLA包括保证员工离职时的工作短期残疾福利无法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