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和执行协议

Anonim

条约与执行协议

条约和执行协议是国内法的工具。这些程序允许美国成为国际协议的一方。

条约 条约是“宪法”第二条第2款第2项所述的国际协定。只有在美国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获得通知和同意后,才会强制要求美国作为国际协议。 这些协议涉及和平或与贸易有关的外交政策。这些条约是国际协议,根据国内法具有同等约束力。条约是美国总统签署的正式协议,它是继承给连续的公职人员。 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美国是约900项条约的缔约国。这个数字远远低于执行协议的数量。造成这种差异的一个原因可能是适用于条约的强制性三分之二投票。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美国与外国的接触和关系。

执行协议 未经参议院在宪法基础上征求意见和同意而对美国生效的国际协议称为执行协议。它们通常被称为“条约以外的国际协议。”执行协议不要求美国参议院三分之二的强制性投票。 执行协议是国际协议,根据与条约非常相似的国内法具有约束力。执行协议也是一项国际协议,但它不像条约那样正式。他们对历届总统都没有约束力。执行协议需要历届总统重新谈判。 执行协议有两种类型:

国会协议

这是最常见的执行协议类型。国会协议需要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批准。当参议院三分之二的投票似乎不太可能时,采取这一程序。

唯一的协议

唯一协议不涉及参议院,并由总统签署。 目前,美国至少有5000个执行协议。它们占美国签署的所有国际协议的约90%。 摘要:

1.条约要求参议院投票三分之二,而执行协议则不需要。 2.条约是正式协议,而执行协议不像条约那样正式。 3.条约继续向历任总统进行,而每次都必须重新谈判执行协议。 4.执行协议有两种类型,而条约则不是。 5.总统可以援引执行协议而不是条约。 6.与条约相比,还有更多的执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