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和IFRS
IAS与IFRS
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会计准则称为国际会计准则。在本地上市的公司以及那些没有在公司上市的公司有义务在接受这些标准的国家使用其财务报表。
历史
从历史上看,国际会计准则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更准确地说是在1966年,最初提出分别为英格兰和威尔士,美国和加拿大制定ICAEW,AICPA和CICA。因此,账户国际研究小组成立于次年,即1967年,通过发表具有重要意义的主题的论文,积极倡导变革。由于这些文件,为未来的标准铺平了道路,并于1973年达成了一项协议,建立一个国际机构,其唯一目的是编写国际上使用的会计标准。
1973年中期,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授权发布新的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将在全球迅速被接受和实施。 ISAC持续了27年,直到2001年,它被重组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3年至2000年间发布了一系列会计准则,称为国际会计准则,并以数字方式订购。该系列从IAS 1开始,并于2000年12月与IAS 41结束。在IASB成立时,他们同意采用IASC发布的一套标准,即IAS 1至41,但是之后公布的任何标准都将遵循一系列称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标准。
区别
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问题在会计界多次出现,事实上,有些人会质疑是否存在任何差异。其中一个主要差异是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一系列标准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73年至2001年间公布,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标准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公布, IASB于2001年成立时,同意采用所有IAS标准,并将未来标准命名为IFRS。值得注意的一个主要含义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任何可能相互矛盾的原则,肯定会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的原则。基本上,当发布相互矛盾的标准时,通常会忽视较旧的标准。
摘要: IAS代表国际会计准则,而IFRS则代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AS标准于1973年至2001年间出版,而IFRS标准于2001年开始发布。 IAS标准由IASC发布,而IFRS由IASC发布,IASB继承了IASC。 如果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则相矛盾,则IFRS的原则优先,这导致IAS原则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