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基本权利

Anonim

人权和基本权利是建立任何公正和平等社会基础的关键原则。尽管这两个术语经常互换,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关键差异。事实上,虽然基本权利受到任何特定国家的国家宪法的概述和保护 - 因此各国略有不同 - 但人权是在国际一级得到保障并由联合国和其他国际机构执行的普遍和不可剥夺的原则。 。换句话说,基本权利由个别政府授予,并由国家宪法授予,而人权适用于每个人,无论其国籍,种族和宗教如何。

什么是人权?

联合国 - 负责保护和执行普遍人权的主要机构 - 将人权界定为“ 所有人固有的权利,不分种族,性别,国籍,种族,语言,宗教或任何其他身份 “人权适用于所有个人 - 不受歧视 - 除其他外,包括生命和自由权利,见解和言论自由,免于酷刑和奴役的权利,以及工作和教育权利。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概述了基本人权 - 这是一份里程碑文件,已被翻译成501多种语言 - 因此成为世界上翻译最多的文件。 “世界人权宣言”与1976年生效的另外两份重要文件相结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两项任择议定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第一篇文章侧重于:

  1. 言论和表达自由;
  2. 公平审判权:
  3. 思想自由:
  4.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和不人道的待遇;
  5. 禁止任意杀戮;和
  6. 禁止奴役和强迫劳动。

相反,“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除其他外,重点是受教育权,在“公正和有利条件下”工作的权利,适足生活水准权和社会保护权。

“世界人权宣言”和两项“公约”构成​​了“国际人权法案”。

什么是基本权利?

虽然人权具有普遍性并得到国际承认,但基本权利由国家宪法授予,仅适用于属于宪法管辖范围的个人。虽然在许多情况下基本权利和人权重叠,但首先是国家具体的,并且可由国家立法机构(即美国最高法院)强制执行。基本权利在任何特定社会中被广泛接受和奉献,任何个人如果认为自己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尊重,就可以上法庭。大多数基本权利反映了基本和普遍的人权,包括:

  • 自由权;
  • 宗教自由权;
  • 教育和文化权利;
  • 工作权;和
  • 免于剥削的权利。

人权与基本权利的相似之处

虽然在法律上有所不同,但人权和基本权利有各方面的共同点。事实上,两者都旨在建立一个法律框架,使个人和社会能够和平地生活,并尊重每个人的平等和多样性。下面列出了两类权利之间的一些主要相似之处:

  1. 基本权利和人权都旨在保护个人和创造和谐公正的社会;
  2. 两者都旨在为个人提供有尊严的生活方式,并充分发挥其潜力;
  3. 法律机制和机构都可以执行基本权利和人权 - 尽管普遍人权只能由国际机构(即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等)执行;
  4. 两者都源于文明,公正和平等社会的理念;和
  5. 两者都是我们作为个人和社会成员的生活的内在和基本部分。

人权与基本权利有什么区别?

虽然人权和基本权利经常重叠,但存在一些关键差异 - 特别是在其法律性质和可执行性方面。事实上,人权是所有个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普遍权利,不论其国籍,种族,族裔和性别如何,而属于特定国家宪法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成员享有基本权利,无需推定或特权成本。下面列出了两类权利之间的一些主要差异:

  1. “国际人权宪章”和一系列国际公约和议定书概述了人权,这些公约和议定书界定了国际法的界限和管辖权(即“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禁止使用酷刑和其他残忍和不人道待遇公约”等。相反,每个国家的国家宪法都概述了基本权利 - 因此,它们可能因国家而异;
  2. 只有政府批准了有关公约,才能执行人权条约 - 否则,国际组织(即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其他相关机制)只能建议各国政府批准这些公约和条约但不能采取直接行动核实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相反,政府和国家法律机制有责任尊重其国家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
  3. 基本权利是针对具体国家的,是建立在个人自由和自决原则的基础上的,相反,人权是国际公认的,建立在文明社会和有尊严生活权利的基础之上。

总的来说,由于国际法律框架的性质,实施和执行国际人权比执行基本权利更成问题。虽然人权具有普遍性,但各种盟约和条约的管辖权仅适用于已批准有关公约和条约的国家。此外,只有在用尽所有国内补救办法后,才能寻求一些国际补救办法。

人权与基本权利

基于上一节中概述的差异,我们可以确定将基本权利与人权区分开来的其他因素。

基本权利 人权
政府的角色 中央政府及其所有机构和机制在法律上有义务执行国家宪法,并确保所有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一旦政府批准了相关的人权公约,通常需要将国家宪法与国际条约中的新条款(如果有的话)结合起来。许多国际公约和公约要求政府将国家法律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
正义和责任 如果公民(或某个国家宪法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个人)认为他/她的基本权利未得到尊重,他/她可以诉诸法院并利用所有可用的国家法律机制寻求公正。 如果任何个人认为他/她的人权得不到尊重,可以使用国家机制寻求公正。如果国家法律机制未能伸张正义,个人可以通过向国际法律机构(即国际刑事法院,国际法院等)提出申诉来寻求问责制。
管辖权 基本权利授予属于特定国家国家宪法管辖范围的每个人 - 包括游客,移民和其他类别的人(尽管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取决于该人的法律地位)。 人权适用于所有人,不论其性别,国籍,种族,种族和法律地位如何。然而,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批准了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公约,那么它只能对侵犯人权行为负责。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国际社会可以设立调查委员会或特别法庭,调查严重侵权行为,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结束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

人权和基本权利是确保所有人过上自由和有尊严的生活的关键原则。这两类权利旨在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保护人类免受暴力,不公正和歧视。人权是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及其相关人权机构)促进和执行的普遍公认的道德原则。相反,基本权利在每个国家的国家宪法中都有,因此也是针对具体国家的。

国际社会的目标是使国家立法与条约,盟约和公约中概述的国际公认标准和规范相协调。因此,只要一个国家批准人权条约,就鼓励采取必要步骤,确保国家法律符合国际规定。这一过程旨在确保更好的问责制和促进公正和公平的社会。